工作经历年限是以社保缴纳年限为依据吗?

毕业后工作了一年(有交社保);之后换了份工作,干了一年半(没交社保);最后又找了新工作,干了近一年(有交社保,但是没补交中间一年半的,相当于放弃了之前的工龄,全部重新算);这样的情况工作经历到底算不足两年还是两年以上?报考公务员要选,选错了有没关系?

工作经历年限不是以社保缴纳年限为依据。

国家规定的年假服务年限不以社会保障为基础。雇员享有的带薪年假数量与工人的服务年限有关。连续工作的员工(连续工作时间不需要是该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享受带薪年假。

这意味着,虽然员工可能刚刚从另一个单位进入现有工作单位,但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超过一年,他就有享受法定带薪年假的基本资格。

如果员工的累计工作少于10年且少于10年,则合法带薪年假为5天;如果员工年满10年且不满20年,则合法年薪为10天;如果员工年满20岁,则合法带薪年假为15天。 雇主安排雇员的假期高于标准而不受干涉,但低于法定标准,未支付的年假薪酬应按法定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工作经验是我们的国家机构工作年龄的劳动力,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作人员计算作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生活工作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雇员参加民主革命政府机构工作的时间应算作工作时间。员工年数每年计算一次。

养老金和退休金计算将根据6个月或更长时间,一年6个月和6个月不到6个月的剩余月份计算。在试用期间,员工的工作时间可以按工作年数计算。员工可能是,如果工龄从天计算的工作状况是比较轻的回报,但批准官员的任免,对他们的工作时间相结合的工作时间,如果解雇或处分,期间也可以合并在一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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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4

国家规定的年假的工龄不是以社保为标准。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

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小标题:不算的,工作经历是跟报考的岗位相符合的经历。

扩展资料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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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现在社保缴纳年限与人在社会上的工作经历是两码事
考公务员的话也要曾从事的工作与报考岗位有相似或相关那经验才有用,如之前的工作与现报考的岗位不相关就是有十年经历也没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