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列那的狐狸,人们都叫它列那狐。
我觉得:
列那狐诡计多端,他曾经用他的小脑袋把他的狼舅舅整的死去活来,曾经以为国王治病为借口:扒了依森克仑顿的皮,要了梅花鹿布理什美的一只角和野猪勃桑的一颗獠牙。让人没想到的是:国王的病真的治好了。
花猫蒂培尔很聪明,但它依然败在了列那狐的手下。在列那狐给国王治病的时候,列那狐想用它的皮给国王包脚,可它抢先一步,跑了。在蒂培尔第一次与列那狐碰面的时候,它就用智慧,打败了列那狐。
大灰狼依森克仑顿很是愚笨,只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让他有一位聪明的外甥和一张馋嘴呢?在列那狐给国王治病的时候,他就没有花猫蒂培尔聪明,不知道先逃跑。这是他的皮没了。
这三位,可以说在这本书里互相残杀。不过也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浓厚的兴趣。有时间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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