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三个一律” 很多老司机都不知道!
“三个一律”第一律:一律实施登记
只要在金华市范围内使用二轮电动车,就要进行登记,必须进行以下两种登记。
第一种是未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到金华市辖区各公安派出所办理防盗备案登记;
第二种是符合现行国标的在用二轮电动车,到当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
两者的登记时间:都是在2018年12月31日前。2019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
“三个一律”第二律:一律佩戴安全头盔
金华市交警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教育工作。
从2019年1月1日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查获的:首次予以警告,并抄写相关交通法规或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再次查获的,一律予以罚款,第三次查获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按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予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交警给电动车用户佩戴头盔(图片来自于eastday.com)
据介绍,对不戴安全头盔的处罚,也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交警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教育工作。并将在近期免费发放1万只安全头盔给市民。
“三个一律”第三律:一律不得违法载人
此前交警部门已围绕“非机动车六不得”展开整治,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驾驶二轮、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整治力度。
首次一律予以罚款,再次查获或首次驾乘3人以上,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对于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坚决予以查扣。
违法载人(图片来自于sohu.com)
值得注意的是,交警对电动车违法带人的行为一直都在处罚,所以这条规定是立即生效的,接下来还将加大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