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是否该下达立案通知书

如题所述

截止2018年,目前我国法律对公安机关是否要向报案人出具书面的立案通知书没明确的规定,如果报案人是案件的受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一般会通知。目前公安机关只明确规定的不予立案的要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扩展资料: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

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

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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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立案后会下达立案通知书。主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特别注意第八十七条,发现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话,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受理立案的。
第2个回答  2014-07-19
应当给你开接受案件回执单或告知你案件已经立案侦查,并案处理只是公安机关内部侦察的事情,和你无关.以下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特别注意第八十七条,如果你发现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话,你也可以还检察院提出,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受理立案的.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追问

你讲的真专业

他们没有通知书也没电话告知

出了警之后作了份笔录就没音了

第3个回答  2020-12-30

第4个回答  20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