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工信局是做什么的

如题所述

科工信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三、监测分析全市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对工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六、指导工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和工业设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十、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负责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指导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四、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五、协助推进国家、省、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六、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七、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协调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

十九、负责全市专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二十、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制订科技政策、规划,参与地方性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开展科普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二十二、指导协调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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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有关会议、文电、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访、信息、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内部审计以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要文稿及对外协议的起草或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对相关行业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和调控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重点企业监测、收集、整理、发布、分析工作;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方案;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三)园区与技术创新科。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创新能力建设;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企业质量管理;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群发展,承担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业与技术改造科。

负责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拟订相关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编制实施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五)能源与循环经济科。

指导节能降耗工作,制定节能降耗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推动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动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工作;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

(六)高新技术与科技发展科。

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产品;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组织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专业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负责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编制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组织实施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创新基金(资金)项目;负责科技统计和承担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产学研合作科(阳江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编制产学研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组织产学研创新联盟、示范基地、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负责阳江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发展规划、招商引资等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励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农村科技科。

研究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计划;负责星火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考核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科技产业示范、星火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九)知识产权科。

承担牵头拟定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承担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及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咨询;指导和监督知识产权社团、专利中介机构;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产业科。

组织编制信息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产品及信息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各类别项目;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

(十二)科研条件与财务科。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市科技三项经费安排、使用以及各项资金、有关经费的划拨和预、决算,监督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对本局所属和归口管理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十三)市中小企业局。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下设2个职能科室:

1、改革发展科。

负责局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收集和对外宣传工作;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2、技术进步科。

负责市发展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升级和与大企业配套发展等技术进步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动产学研合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

(十四)学会与科普部。

负责科协常委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学术期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学术交流、国际及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及举荐人才;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科协系统的科普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和市级学会开展“四大重点人群”的科普行动;组织开展“厂会协作”、“村会协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基础条件和科普组织队伍建设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阳江市科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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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3

科工信局全名科技工信局。机构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和计划工作。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统筹申报和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工作,协调市科技重大专项与省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与配套。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等各类市级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计划;负责相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二)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三)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四)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相关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参与高新创业投资有关工作;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

(五)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建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

(六)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国际科学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牵头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技奖励、技术保密、科技评估、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八)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二)拟订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推进全民创业。

(十三)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通信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节能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十四)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公路、水运、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五)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承担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组织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它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行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十七)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资源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工信局

工信局是2010年中国机构改革后改名为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工信局,以前叫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经济运行科等机构。

根据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定近期和年度工业发展目标;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与企业的关系等工作。

相关职能

(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分析监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拟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与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四)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抓好重大工业项目的督查与协调;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政策,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研究提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办法及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全民创业。

(七)负责工业节能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津市市人民政府-科技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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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全称:科学工业信息化委员会
具体管辖范围不清楚,我们本地的好像管的有:破产单位后期管理;工商、企业什么会;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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