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现在要辞退我,我想仲裁他

我的情况是这样:我从2014年5月5号开始进来这个公司上班,到现在已经5个月了。刚进来时老板口头给我说3个月试用期,3个月后转正,工资提1000块。到现在一直不和我签合同。我现在提出要签合同,老板打电话给人力说不和我签。想等他回来后辞退我。我担心到时候他会狡辩,或者以我是实习生的身份来忽悠法律。我改怎么办。我如何才能证明我是全职员工。实习生的工资比我少,也没有社保。我这个是有买最便宜的社保的。可是他一赖皮,都可以狡辩。我这个公司不通过公账发工资,是拿一个私人卡给我们转账,或者发现金。你们懂的。我该怎么样收集资料去仲裁他。我明白我们是已经有事实劳务关系。但是我怕他狡辩,我怕斗不过他,怕我以后找工作会受影响。会不会我仲裁他了然后有记录?然后用人单位不要我
我的银行卡有发工资的记录。转正后的工资确实是多了1000元。可是我们这里总是拖欠工资,有时候2个月才发一次,或者至少得拖一个半月。他口头承诺每月7号。我想问下是不是他口头承诺,但没有记录或者文字记载的东西,到时候他都可以狡辩?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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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08
我来回答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单位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
2,收集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工资卡收入清单,录音,工牌等,即使工资发放不是通过公司账号,没有关系,可以查出是谁发的,法院一样支持你
3,社保的缴纳记录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4,这是普通的离职,不影响你后续找工作。
希望可以帮到你追问

我是担心他到时候狡辩我是实习生,不存在全职的劳务关系

追答

有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记录就足以证明你是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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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10-08
实习生?你几年级了?还没毕业吗?追问

我已经毕业了。2012年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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