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能得到劳动报酬吗?

如题所述

现实问题

陆某在甲公司工作,在陆某工作期间,公司派陆某至关联公司乙公司上班,并由乙公司支付其工资。但在工作几个月后,陆某感到乙公司路途太远,于是要求甲公司重新安排工作,甲公司拿出陆某的合同,让陆某仔细看,陆某才发现,他从来没与甲公司签订过合同,当时人事部员工拿合同给他,直接要求他在空白处签字,陆某一时大意签了。陆某感到十分气愤,并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是在违背意愿的情况下签的,属于无效合同。但是乙公司称,同意该合同为无效合同,那么陆某这几个月的工资也是在没有合法劳动合同基础上拿的,应当返还。那么,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对陆某来说,虽然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为无效,但其在职期间提供了劳动,乙公司也接受了相应的劳动,因此,乙公司应当向陆某支付劳动报酬,相应的金额可以参考企业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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