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告知承诺制有关学历 (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是什么?

如题所述

学历(学位)信息有误,可在“注册维护”→“学位修改”处进行学历(学位)维护。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对于其他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情况,考生须进一步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复核须按下列说明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取自四川人事考试中心)

一、上传途径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
二、上传内容
(一)学历(学位)信息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考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中专学历的,考生须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考生须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毕业证电子扫描件。
(二)身份信息
1.身份证号变更的,考生须上传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
2.姓名变更的,考生须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更变页电子扫描件。
3.系军人的,考生须上传身份证和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
三、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JPG图像格式。
2.文件大小在100KB-300KB。
3.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无效。
4.仅能上传一张图片(上传多证件的请合成一张图片)。
环节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己经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件号:
承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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