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报考方式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十月联考(单证、现已经取消);
2、同等学历申硕考试(单证),每年5月份考试;
3、12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等教育统招双证研究生,包含常规学术型研究生及专业型研究生,如:经济学硕士、金融硕士MF、工学硕士、工程硕士ME、工程管理硕士MEM、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专硕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教育硕士Ed.M等,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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