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建筑上的“内容决定形式”?

如题所述

1. 关于形式:就建造而言,形式不是目的,是手段。如果说形式是手段,那么就涉及到内容问题。即建筑的本质及目的性问题。设计者的设计理念应该从建筑目的出发,建筑形式是解答建筑目的的手段。建筑目的是采用合理的手段(适宜的材料、施工工艺,艺术性的材料组织)营造宜人的人居环境——微观环境(建筑本身和基地周边)、宏观环境(城市社会,自然的、历史文化的、建筑文脉的);包括视觉环境、心理环境、行为环境、物理环境。这是一种以理性为主,以感性为辅的设计手法,当然也有感性为主的设计手法,如形式主义手法和盖里的设计方式——凭感官从模型形式入手。

2. 关于理念、主题、构思:设计者的理念就是对建筑目标的一个总体预期和设计纲领,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设计主题即设计的切入点,是设计的核心。设计构思即采用具体手法去实现设计理念。最终建筑是否成功要看建筑理念的实施是否营造了一个成功的建筑环境。对于建筑师而言,有完善的设计理念和熟练的设计手法,那么针对具体项目只需要明确切入点,则可完成任务。所谓的灵感枯竭,不过是没有设计理念,手法又欠缺,同时针对具体项目又寻找不到切入点(从基地、从材料、从施工、从城市大环境均可)而已。利用隐喻、象征的创意构思并非设计的唯一源泉,通过环境构思如崔恺的本土设计和承孝相的地文建筑、气质构思如安藤的建筑以及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的关注如柯布西耶、王澍、刘家琨、张永和以及绿色生态的关注如柯利亚都能塑造成功的建筑。创意构思是后现代主义的特征之一,现代主义大师从环境、空间、意境入手,形式只是手段,所以在建筑形式上突破较小。现代主义之后的建筑师从形式入手,从仿生、象形等角度出发使形式有了多种发展。

3. 至于形式的产生问题:采用什么形式要因地、因时而变,形式是解决各种综合因素(比如解决当地的气候问题、施工工艺问题、造价问题、民生问题、城市标志性问题、功能问题、当地文化问题、与城市关系、可持续性问题、环境问题等等)的一个最终结果。抛开社会背景、具体项目背景就形式论形式无意义。从微观上说,这就是为什么抛开总平面而看建筑无意义一样。另外就是犀牛做的异形建筑是否是趋势,从形式和内容的角度看,有问题,有形式主义倾向。但就单个项目而言,有可能,由具体的项目背景决定,如需要地标性建筑或者甲方意志。

4. 而至于做标志性建筑是否好的问题:也要就事论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见学习辩证法的重要性,哲学从顶层直接解决了这些具体而多样的具体问题。)看项目(微观层面)、社会(宏观层面)背景。如鸟巢,就需要做成标志性,项目背景所决定的,非建筑师主观臆想的;如天安门的观礼台,就需要做成低调、隐藏起来的建筑,也是由具体项目分析的来的结果。至于哗众取宠的建筑是否可行,同样需要视项目背景而定,如世博会项目。避免主观臆想,以偏概全,如将所有的建筑试图都做成地标性或者个性张扬的作品,忽视了项目背景。另一个倾向是将所有建筑都做成实用品,忽略了其文化内涵和艺术性,这也有问题,对于城市中重要的标志性建筑需要个性化表达。

5. 建筑评价标准问题:形式是很重要的方面,但是不能极端片面,不是说仅仅造型新奇特就是好建筑,如此评判的话那做好建筑就太简单了。建筑是复杂的矛盾结合体,需要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现在建筑性能和生态上达到了共识,而风格问题已然多样化、多元化,无定论,无绝对,应该尊重多元化。新奇特、创新也可以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来自异性建筑,可以是建构的、空间的、生态的、功能的。形式的创新当然也必须要追求,因为建筑有其精神性、时代性以及甲方的认可问题,关键是不能忽略造价、环境、功能、生态等建筑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就形式而论形式,而应该将其综合解决,产生有文化味、形式新颖、性能舒服、生态环保、空间丰富的、和谐统一的建筑。真实情况其实没有这么复杂,当然市场经济下,甲方领导意志下其实建筑师没有那么多的自主选择权。理论是理论,说服甲方满足甲方需求得到项目才是第一位,就建筑师个人而言建筑的社会责任(如建筑与城市问题,为了城市空间而牺牲建筑单体,甲方出于自身利益不会答应)往往是第二位。

6. 建筑的社会性问题:对于社会上的大量性建筑而言,需要考虑其社会性、公民性。柯布西耶伟大之处在于对平民建筑的关注,用社会化大生产解决居民的民生问题,对于形式,他并非将其作为目标来做,现代主义形式的产生是解决工业化大生成、运用新技术、解决平民居住问题的伟大成果。如休龙小学为什么获奖?在于用低造价解决了学校建设问题,满足了当地的教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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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4
生产力指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和他们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结合起来, 从而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力量, 也就是人类在生产过程中征服和改造自然界, 并获得适合自己需要的物质资料的能力.它是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力包括三个要素: 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者在生产力中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劳动资料中的生产工具部分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性质的主要标志, 是划分经济发展时期的主要标志.科学技术被应用於生产过程, 渗入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之中, 可引起他们素质的变化, 产生出巨大的物质力量, 从而转化为现实的直接的生产力.因此, 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
生产关系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 决定人们在生产中一定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一定的交换关系、一定的产品分配和消费关系.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力是内容,比较活跃,生产关系是形式,则相对稳定,按照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的原理,内容要求形式与之相适应,因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必然发生矛盾。
(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因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就是决定与反作用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
1.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 1 )生产力的状况(包括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要求)决定生产关系的状况、性质和形式。
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质的阶段上,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决定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具体形式。每一种现实的生产关系都是建立在一定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基础之上的。 马克思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108页。)
( 2 )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
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力既是决定的因素,又是最革命的因素,整个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总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的。
马克思指出:“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 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发展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363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就使原来由它所建立并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变得越来越不能适应,以至不能继续保持其稳定不变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关系就不得不进行部分的变革以继续维持它的存在;而当这种生产关系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生产力继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就必须进行全面的变革,以新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来代替原来的、业已丧失其存在必然性的生产关系。所以,旧生产关系的灭亡、新生产关系的创立,都是客观的必然。
*注意:
生产关系的变革不可能自然而然的发生,它必须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才能实现。在阶级社会中,是通过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先进阶级进行的革命斗争而实现的。
2.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能动地反作用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 1 )当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合时,它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新的生产关系之所以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两个原因:
① 它为生产力诸要素的结合,特别是人与物的结合,提供了较好的形式,从而把潜在的、可能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能够比较充分地调动生产力中的积极因素,使其发挥作用。
② 它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使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有了余地。
历史上生产关系的每一次合乎规律的变革,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都曾经促进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它形成以后不到 100年的时间内所创造的生产力,超过了以往一切时代所创造的生产力的总和,就是一个证明。
( 2 )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它就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这种阻碍作用分为两种情况:
① 当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的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时,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② 当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的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时,对生产力的发展也起阻碍作用。
*注意:
生产关系的巨大作用在一定条件下表现为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继续发展,这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就表现得十分突出。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似乎这时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须知,生产关系的改变,以及这时由它表现出来的巨大反作用,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生产力最终必将冲破生产关系的束缚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