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三证合一后,地税开票系统无法正常开具发票了,所以把剩余的发票缴销,但是所剩预缴税款还在地税局未取回,如果开具国税发票可以从地税局直接抵扣吗?如果不能,地税局里的税款应该如何要回来,因为营改增的原因,地税局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什么事都让我们找国税。
我们这个税教的比较早,现在差不多有两年了,还可以申请退回吗
可以,本来就是预交的,而且现在是营改增的关键时候,各方面都重视。如果地税不退,你可以向国税反映,同时向地税上一级反映,实在不行,可以向税务总局反映,肯定可以退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