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失业登记没有时间限制,但领取
失业金是有时间限制的(60天),超过规定的期限则视为自动放弃,但是下次申领时应与本次未参保缴费时长类计算后再对应当事人的最终领取时长。具体的时间限制及程序如下: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正常情况,员工从单位离职,原单位应该在15日内给员工办理解聘备案相关手续。
如果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么应在合同解除后的60日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