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班费1000按月生产计划完成90%为基数,完成98%该怎样算?

如题所述

98%和企业签的合同是月保底工资5500以上,班长带班费1000元,工资发放形式,计件工资,实行了5个月。每个月没有给我带班费,按5500一个月发的,请假扣钱,这个月他们不想给我保底工资了,只想按纯计件工资发放,我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他们吗?带班费可以拿到吗?每个月5500的保底工资能拿到吗?谢谢!如果我现在解除合同,我可以从企业得到什么补偿,我还有5个月的合同!现在社保一直没有给我们交,也没有给我们补钱!

2019-05-29 20:06:04 湖北 - 十堰 合同纠纷
刘琬琳律师团队
刘琬琳律师团队
2019-05-30 10:15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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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比较复杂,建议你来电联系我详谈。可以明确的是,没有缴纳社保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经济补偿的。
王瑞恒律师
王瑞恒律师
2019-05-31 11:05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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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不发缺勤(旷工)的日工资累加工资,多扣的属于乱扣工资,当然也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日工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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