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处置通过“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是一个过渡科目,在全部的清理工作未完成之前,因为清理而发生的各项收入和税金、费用均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等所有的清理工作完成后,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合计减去贷方合计,
如果为正数,则为清理的损失,转入
营业外支出,
如为负数,则为清理的收益,转入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终结平。
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
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清理支出,借记“
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
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
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