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赔偿协议找个警察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朋友聚会一个朋友带个二货大家都不认识。也就是场面上喝了几杯后来就没再怎么理他毕竟不熟悉, 然后喝着喝着他独自离开我们都不知道,第二天接到朋友电话说是走的那个二货出了事故要求我们在场人赔偿3万不然就起诉,本来人就多平均一个人就是两三千块钱也不想闹到法庭所以大家就同意了,然后出事故那家人说收钱的时候他找一个警察作证然后当面签协议后续不在找任何事不在找我们麻烦。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这属于民事诉讼里的连带责任。那个外出出事故的人,你们需要搜集证据,一是他确实没有喝多少酒,喝酒不至于影响他外出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他什么时候走的较精准的时间;三是带他来的人是谁,这个人是否清楚事故人外出和外出的缘由。这些证据会让你们免责,或者说责任减轻。即使他家起诉,这样也不怕他家,起码证据上齐全。最好找到除会餐人以外的目击证人,出示证人证言,也是非常有利的。
2、至于你们跟家属协商,给予一定的补偿,这是可以的。拿police作证,只是一种第三人的监督效果。民间实践中也许对当事人有一种约束或公信力。
但是从法律意义上讲,事故家属仍然可以起诉,或者控告你们的连带责任。不受这个协议约定的约束。追问

那这个协议应该怎么签他才没有再次起诉的权利呢? 她家人本来就有够赖的不要说他走没通知任何人,就算按照%30赔我们也不应该陪3万,就是缠不起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才答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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