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要取自己的考勤表。
1、职工有权利了解自己的考勤情况,弄清楚工资的计算方法;
2、通常情况,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条或工资清单上会有劳动者的出勤情况;
3、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时,用人单位承担考勤记录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单位出具的考勤表在形式上具体要求就是“真实”。如果单位“造假”,你可据实否认,如有其他证人证言,单位不仅承担不利后果,还可能被依法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果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只要拿出工作证等 5 种凭证中的一种就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有以下五种: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员工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和其他员工的证言等。
其中,1、2、4 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