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退休干部的护理费目前是多少

如题所述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规定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队公勤费和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后财〔2014〕721号)精神,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公勤费和护理费标准。
  此次调整后,在公勤费方面,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由每人每月1800元调整为2300元,半费标准的由每人每月900元调整为1150元;在护理费方面,护理费标准按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2300元。
  通知中明确,既符合享受公勤费条件,又符合享受护理费条件的人员,公勤费和护理费只能享受一种。享受公勤费、护理费的范围、条件、审批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同时通知还明确,这次调整公勤费、护理费标准所需增加的经费,2014年的由军费和武警部队经费解决;从2015年1月1日起,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解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