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规则》第七十二条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
(一)通过不正当方式所提高的信用积分占账户总信用积分百分之八十以上,若相应违规笔数达九十六笔以上的,每次扣九十六分;若相应违规笔数四十八笔以上但九十六笔以下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通过不正当方式所提高的信用积分占账户总信用积分百分之五十以上但百分之八十以下,若相应违规笔数达四十八笔以上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三)其它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四)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每次扣六分。
扩展资料
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淘宝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或商品评论等不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淘宝还将下架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
通过以下手段进行虚假交易:
1.卖家自己注册或操纵其他账号(如炒作团伙账号、亲朋好友账号、公司同事账号等),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
2.卖家利用第三方(包括其他卖家)提供的工具、服务或便利条件进行虚假交易;
3.其他非正常交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