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邢鸿飞?

如题所述

性别


籍贯
江苏高淳

出生年份
1963年

职称
教授

学历/学位
博士

导师类别
博士生导师

专业
法学

研究方向
1.行政法学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公用事业法研究

4.国际河流法研究

学术兼职
中国水利学会水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法学会理事

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江苏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社会兼职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咨询员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咨询员

江苏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学专家咨询组成员

南京市政府法制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

南京市中级法院法学专家咨询组成员

学术经历
1984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

1984年至1997年,南京大学任教,曾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系主任

1997年迄今,河海大学任教

1999年,晋升教授

历任河海大学法律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

现任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

荣誉称号
发表于《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的学术论文《水权及相关范畴研究》荣获“2006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优秀论文奖”

2000年,荣获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科研情况
出版《官僚与官僚制》、《行政法学》、《中国现行法制探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原理》、《行政诉讼的程序与方法》、《公用事业法原论》、《高校行政法治论》等学术著作。

主编、参编《行政诉讼法学》、《新编行政法实务指南》、《行政管理学》、《法学教程》、《法学概论》等教材。

在《中国法学》、《法学》、《江海学刊》等主流期刊(CSSCI期刊源)发表《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行政性》、《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契约性》、《试论行政契约的分类及形式》、《论行政契约缔结与履行的特殊规则》、《行政合同的制度分析》、《行政合同在BOT项目中的运用及其法律保障》、《论行政程序立法中的三组关系》、《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障碍及其对策研究》、《论行政相对人》、《论行政集团诉讼》等学术论文数十篇。

独立承担、主持“市场经济中的行政合同研究”、“水权与水法修改专题研究”、“水行政执法与水法修改专题研究”、“中西官制与文化比较研究”、“城市垃圾处理BOT项目中的行政合同及特许经营权研究”、“城市拆迁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水权制度的法经济学研究”、“突发公共事件行政应对措施法律问题研究”、“江苏法律援助机制与工作研究”、“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及其教育管理中的公权与私权关系研究”、“南京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立法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条例立法研究”、“国际河流法律问题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主讲课程
硕士生课程:

1.行政法学

2.行政诉讼法学

指导研究生情况
已培养硕士 人,正在培养博士 人

联系方式
电话:025-83787291,025-83787295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21009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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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3
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他与电气学院书记钱朝阳相处甚好
联系方式
电话:025-83787291
第2个回答  2010-09-13
邢鸿飞教授正在做一件全国企业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事,或许他后半辈子的名声由此确定。
第3个回答  2010-09-14
“史上最黑的股权转让”仲裁是邢鸿飞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