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办对公账户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营业执照办对公账户的办理方法如下:
1、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提交开户申请;
2、准备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两份,A4纸,字迹清晰;
3、携带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
4、由法人或负责人填写并签署“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经营的证明文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6、银行可能会上门拍照,之后等待审核,通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开户流程。
营业执照办理对公账户的注意事项:
1. 核实银行要求:不同银行对开设对公账户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需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应的文件和资料;
2. 完整的营业执照:确保提供的营业执照是完整的,并且是在有效期内的正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确保信息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
4. 公司章程:提供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证明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股东结构等信息;
5. 公司印章:携带公司的法人章、财务章和公章,部分银行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印章;
6. 开户资料齐全:除了上述文件外,还需准备银行要求的其他开户资料,如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7. 预约银行:为避免长时间等待,可提前与银行预约开户时间;
8. 知晓费用结构:了解银行对公账户的费用结构,包括年费、管理费、转账费等;
9. 确认账户权限:明确谁有权操作对公账户,设置合理的账户权限和操作流程;
10. 后续服务:了解银行提供的对公账户后续服务内容,如网银、手机银行等。
综上所述,办理营业执照办对公账户的方法包括提交申请、准备相关证件和章印、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经营证明文件,然后等待银行审核,整个开户流程需要一段时间。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条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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