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就业证在哪里办理

如题所述

失业就业证通常在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失业就业证的办理地点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流程:
1、准备材料。通常需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至三张二寸或一寸免冠照片,具体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2、提交申请。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失业证申领表》,然后到所属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居委会也可能帮助提交申请。
3、等待审批。提交材料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这个过程可能需要5个工作日。
4、领取证件。审核通过后,可以接到通知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失业就业证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证明(社区或村委会出具)。
4、求职证明(县/区就业局出具)。
综上所述,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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