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将教学目标分为哪几类?

如题所述

布鲁姆将教学目标分为以下三类:认知领域教学目标、情感领域教学目标、动作与技能领域目标。

1、认知领域的教学目标

是指有关知识或认知能力方面的学习结果。依据认知能力发展的顺序和学习的复杂程度来分,认知领域的目标依次分为六个层次:知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

2、情感领域的教育目标

主要包括态度,兴趣,理想,欣赏和适应方式等,根据价值内化的程度,其领域可分为接受,反应,价值判断,价值的组织和价值的个性化五项。

3、动作与技能领域目标

动作技能涉及骨骼和肌肉的运用、发展和协调。在实验课、体育课、职业培训、军事训练等科目中,这常是主要的教学目标,1956年布卢姆等人在创立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时,仅意识到这一领域的存在,但未能制定出具体的目标体系。

后来,辛普森(E.J.Simpson)等人提出了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第一个是辛普森等人于1972年提出的分类系统。这是目前应用较广泛的一种分类体系。


情感领域的教学目标:

1、接受,指学生愿意注意特殊的现象或刺激(如课堂活动、教科书、文体活动等)。这是低级的价值内化水平。

2、反应,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并从中得到满足。这类目标与教师通常所说的“兴趣”类似,强调对特殊活动的选择与满足。

3、评价,指学生将特殊对象、现象或行为与一定的价值标准相联系,对所学内容在信念和态度上表示正面肯定。这一水平学习结果是将对所学内容的价值肯定变成为一种稳定的追求,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态度”和“欣赏”。

4、组织,指将许多不同的价值标准组合在一起,消除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并开始建立内在一致的价值体系。与人生哲学有关的教学目标属于这一级水平。

5、个性化,指个体通过学习,经由前四个阶段的内化之后,所学得的知识观念已成为自己统一的价值观,并融入性格结构之中。其学习结果包括广泛的活动范围,但重在那些有代表性的行为或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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