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偶遇珍贵绿植:保护植物不能随意买卖

如题所述

#民警吃饭遇漂亮绿植竟是保护植物# 江苏泰州,一派出所民警和同事加班后到附近一家小吃店就餐,在等菜的时候,看到店里有两盆绿色植物挺不错。
看着漂亮,想着家里也可以养两盆,于是就拿出了手机查一下,一查吓一跳,该植物竟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
随机找到了店主,店主表示是朋友寄养的,后又找到其朋友,表示是园艺店购买。
民警通过线索又来到了该园艺店,经查是园艺店老板从福建采购,店里还有一百多盆没有出售。
【@青天说法 】
这样的行为,其实就和之前的网红吃大白鲨一样,不影响其罪名的成立。
《刑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本案中,郭某等人买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主观存在故意,已经违反了刑法的规定,要根据买卖的数量,最终认定刑期。
当然,如果不知道是犯罪么?
如果买卖人有证据表明自己不知道买卖的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应,根据情节,是可以免除处罚的。
现在网络发达,没事用百度的图片识别功能,避免自己违法。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以案说法,学点法律避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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