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遗留户口问题

当你属于你产权房屋有陌生人的户口存在你会介意吗?

买房需防被入坑!
先记下这几条:
第一条:再急买房也不要匆忙签约,哪怕错过机会。
第二条:不能太相信任何中介人员所说的话,尤其跟咱做口头保证的,必要时要留下证据及录音。
第三条:绝不能在一家中介公司去了解该房屋情况,不要怕麻烦(开始多麻烦点以后你就没有大麻烦)。不要相信所谓的知名公司、大公司。虽然中介是收取我们的佣金,但未必是真心为咱着想的,他们一旦不负责任,就没有道德底线或串通另一方来欺骗咱,咱可是防不胜防。只要签约了,他们就另一副嘴脸。最后咱哭着他们笑着笑你傻。
第四条:尽可能的从多渠道去了解该房屋的真实情况。
第五条:不管买方还是卖方不能太相信对方,要主动多问留下关键的证据及录音。
第六条:合同现场仔细确认,尤其补充协议把好关不要听中介的忽悠,签约当场一定要慎重再慎重!最好第一次不要签约把合同协议带回去仔细研究,不明白的请个律师研究。再次提醒!不能轻易相信他人。
第六条:往往购房者只关注了该房能不能落户能否满足孩子上学条件,该房质量有没有问题,周边环境问题,是不是不吉利房等等;最后最容易忽略的事,就是我所经历的,想了解我是怎么被上套的朋友可以看看我后面叙述的真实经历。
重点!重点!需点!正要签约购房、将来要买房的朋友们劝你们一定要看:关于房屋户口遗留问题!
房屋户口遗留问题不是现在才发生的,因为鲜有被媒体拿出来做文章所以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但这确实关乎到咱购房者的利益。
首先问个问题:
如果自己买的房子里有陌生人的户口在里面,你会介意吗?当然这个户口不影响你拥有房子的绝对权,也不可能有事找你。换句话说只要你不卖该房就没有任何问题。那就会有朋友说了,那我就不介意了。现在说不介意的朋友你会后悔的!接着往下看…
介意自己房屋有其他不相干的人的户口在里面的朋友占绝大数,虽然该房屋产权不是他,但膈应不?凭什么我的房子里还有与我不相干的人占着户口?!
问题来了,只要有人介意,在你卖房的时候! 可以卖,卖吧,你该不该告诉对方该房屋还有其他的人的户口迁不走,但不影响你的落户及产权。对方首先要考虑买不买这房!还是要谈条件?“您这里有遗留户口我虽不介意,但这房您得便宜几十万吧不然我以后再卖就亏了啊”。你想亏几十万卖房?不甘心,当初我买的时候就没怎便宜。当你把事情告诉对方你这房还能顺利出手吗?
怎么办?那把这个不属于我的户口强制迁走不就行了!”我现在明确的告诉各位朋友!法院是不会判决任何户口迁留问题的,因为户口是归派出所管,但派出所不能强制迁走户口的,那是要经户主本人同意迁才能迁走的,有些房屋就是历史遗留下的问题。
那好~找户主本人,找到跟他协商:您得把户口迁走,不能留在我的房屋里。遇到好协商的您能让他把该户口迁走;遇到这样的或打马虎的: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凭啥你让我迁就迁,你到法院、派出所告我去呗!让他们把我户口直接迁走吧!
哈~这时候你就欲哭无泪了吧,还是用钱解决问题吧:5万10万20万??还是一个户口的价。我后来也得知曾有过一个业主用20万让原户主把户口迁走都没同意,你想想这坑得多深!是啊,这遗留户口你不能通过其他合法手段只能去求该户口本人,花多少钱解决看对方心情了。还有两个办法可行:1、您可以打通关系把该房屋产权登记改下门牌号就解决了一分钱不用花,~呵呵开个玩笑。2、还可以等着拆迁,说不定哪一天就实现了呢:)
怎么样?不介意该房屋有遗留户口的朋友明白了吗?倒吸一口冷气了吧!
关于查该房屋有没有遗留户口,一定要要求房主本人带上房屋产权证一起去当地管辖派出所共同验证查询,也要保存好有力证据防止有作假行为。
费了这么多的口舌;
义务给大家做了一下科普,拿去不用谢!

欢迎懂行的人加以补充;

为什么我要跟大家讲这些;
我本人就是受害者,被卖家串通不良中介隐瞒真实情况下签了合同;

好像有过类似购房经历的人大有人在;
目的是让让更多人知道重视二手房中的遗留户口,免得陷入无尽的麻烦中;
希望我是最后一个被骗的,所以我就要拿这看起来不起眼的事说事!

再次提醒大家绝不能相信中介,他们的目的只是赚取你的佣金并不是全心全意服务你的

在下面我讲述了受骗经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以下内容叙述内容客观属实,除涉事房屋及房东以外,发生的地点中介公司名称、工作人员都是实名。我认为作为中介公司为骗取佣金及谋私利伙同房主隐瞒事实真相侵害我权益的卑鄙手段,然在被我发现后还处处狡辩脱责,多次找他们总部反应无果,最后还说合同是你们自愿签的及其嚣张,所以必须曝光让他们无处可藏。

涉事公司: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紫竹院路分公司,紫竹花园店。
注册号:110108001501311

店面地址: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一期C座01-1
涉事人及店面负责人 赵秀鸿 ,涉事销售 齐琳
因考虑到孩子过几年要上学,对于工薪阶层不能追求太好的学校,所以我选择了在单位附近找房。8月23日中午我决定到中介公司店面先了解下行情,直接转悠到了我爱我家(紫竹花园店),进店之后告诉他们工作人员我有购房想法,这时候约有个五十岁左右样子的一个女人主动跟我打招呼(后来知道她就是这家店长赵秀鸿),我大概谈了下我的需求,加微信后我便离开了。旁边还有个链家中介公司,本来也想去了解下的,但我觉得两家都是知名大公司信息肯定都一样的,所以直接回去了。

9月8日他们店里销售齐琳开始联系我,之后断断续续看了几次房后,对一所房屋还算比较满意的(就是签订合同后的问题房)。见我们比较中意这所房屋销售齐琳开始不断联系我。
因为工作比较忙买房也不着急所以一直没过去谈。他们倒是非常热心,起初说已帮我把房价砍到420万,后来又说他们给房东又谈了愿意415万给我们。
期间我们一共看了两次房见了两次房东,房东也没提过关于房子遗留户口的事。倒是这两个中介人员跟我说有一个前任房东的户口在里面,并且保证说房东正在给该房屋办理户口迁走一事,肯定没问题的。房东还愿意留下10万保证金的,也耽误不了孩子就近上学的。中介说男房东还是个律师所以我们还是比较有好感的,我想大家提到律师会都有好感的吧。当时我们的着重点也在于孩子能不能落户上学事,并没有过多追问调查户口遗留问题,当然查户口是要房主带上房本去管辖派出所才能查。那个时候认为我爱我家是国内知名大中介公司,不会欺瞒客户的所以特别相信这两个人。
10月初销售齐琳和他们店长赵秀鸿不断联系我们让我们到店里和房东见面,其实就是促成签约。因我们两口子工作原因,还是没有太在多时间凑一起去他们店面。一直到10月中旬,店长也主动给我打了几次电话说:又有好几家去找房东要买房的,可能给你留不住了。我说没关系,我们买房虽是给孩子将来上学用的但也要看缘分,现在房价还是比较稳定可选性房子很多的,而且我也是换房不是很着急买房。
在得知我们是换房手头钱又不充裕,起初店长赵秀鸿说前期只要60万就能签约,后来又改到30万就可以签。再后来说20万就可以签,意思是给房主10万定金,给他们10万佣金。不断地鼓动我们到店里和房主见面聊,还说房东同意给你们半年的周期,以便我们有充裕的时间顺利卖房买房完成交易。
到后来又说房东对我们有好感,愿意等我们有时间在过去,对于没有购房经验的我当时还很庆幸遇到这个房东和中介人员都很不错,认为这个我爱我家中介确实为客户着想,…10月17再次接到店长赵秀鸿来的电话说:“房东准备不打算卖房了,打算把此房租出去。并且不给其他人看房了如果我们还想要就给我们,所以要抓紧时间”。这让我颇为感动,觉得房东确实挺好的,所以就约定了10月23日晚上去中介公司见面。
购房毕竟是大事儿,从之前我和销售齐琳接触几次聊的过程中,觉得他是个东北小孩看着面相还比实在。我也挺相信他的还也询问了关于这个房子采光怎样,房子后面是什么?他给我发了后院的视频看到也都没问题。
记得某天晚上约好我爱人下班后来看该房,那是我第二次看该房主要让爱人来看看的。看完几处房后,我觉得耽误齐琳吃饭了索性叫上他一起吃个便饭顺便再询问下那个房屋情况:在饭桌上我又一次问他:“兄弟,帮我想想看这个房子还有没有其它我们想不到的事?”他肯定的回答:“王哥,这个房屋确实没有其他问题,也没有发生不吉利的事,房东本人都住了好几年了。有事我们都会调查清楚的,不能欺骗您!要说这事儿就是那剩下的一个户口的事,当时这个房东没当回事所以拖到现在才解决此事,他是律师要起诉把该户口迁走,没问题的!也不影响你们落户孩子上学。再说还有保证金和违约责任呢,这点请您放心吧。”
在聊的过程中得知我们买房是方便孩子上学,要换租大房住的,这个齐琳口口声声说:“王哥,这房还好租,租金我可以帮您租到7500元的,房子小租金高您再补点差价换住大方一点问题都没有。过户的时候我再给您虚报高些本金补一点税,将来卖房也好卖价格也能上的去,保你们稳赚不会赔得。以后市场行情越来越好!”(之后的发生的事才知道这个货真能忽悠!骗人说谎一溜一溜的,我自惭比他大十几岁的阅历到被他给算计了~恼火恼火!)
有一次我还跟我爱人聊过:分析这房415万,房东要是需要着急用钱理应不会给我们半年周期吧。要是不着急完全可以先把房出租着等明年房价上来后再卖啊,还没有想明白就被下套匆忙的去签了合同。
10月23日晚,我与爱人来到我爱我家店面,开始的时候我们在他们的小会客室只有齐琳和那个店长赵秀鸿。我们又谈了谈佣金问题,他们也不肯松口佣金一事。当时我还考虑到我家近期现金不足,我的主观意识是想把签约的事往后再拖一拖。见我们还没有签合同意思,得知我的想法后赵秀鸿便出去了。
过了一会她进来就说:“房东那边特好说话,我和房东说你们想再便宜些房价,男房东主动说给我们再降5000元,女房东挺生气的还说了男房东等等。”
又说今晚就可以先签合同,只需先付给房东2万元的订金七天内再给房主转8万就行。佣金可以先付一半5万元这两天给我们就行,余下的可以给一个月时间再给我们”。
在他们不断地鼓动下我们两口子最终同意签约,我们开始看合同
合同里提到过户时扣除5万作为户口保证金
我当时提出不是说好保证金是10万吗?!
赵秀鸿说那是房价420万户口保证金是10万,现在是415万所以户口保证金是5万,哦~我们当时只想着户口是能迁走的,5万10万没啥区别难道房东还能违约不成。
合同看完后,他们又给我了份补充协议,这是刚打出的协议,此时我们还没见到房东。。。。协议里大致是1、关于甲方同意乙方暂交2万,余额部分七日内补齐。2、再有就是佣金费先5万余下20个工作日补齐。3、还有个孩子上学名额没被占用。
最后这个是重点也是关键!
也请有经验的朋友帮我分析这条协议有没有问题
协议上写道:“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甲方承诺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全部迁出手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如期或无法将与该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全部户口的迁出义务。”
对于大部分买房人来说不了解户口遗留问题,我当时也一样懵逼。这条协议当时我是看不出啥问题的:首先人家明确了户口能迁走的,只是时间问题。人家给你半年周期你给人家一年解决户口问题好像可以吧,又不是很快就卖房。
关于没有写清楚是一个户口,我们夫妻当时都没在意。至始至终中介给我们的信息就是只有一个户口不属于现任房主的,至于协议里全部迁出因该是包含了现在房主的,那时候还认为这协议算是规范周到的。
~终于要签字了! 签字的时候房主夫妻终于过来了。我们见了面寒暄了一下开始一篇篇的签字,签字的过程中女房东给人感觉挺兴奋的,男房东显得比较深沉,当时我们丝毫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
到现在为止,房主夫妻也没跟我们夫妻提过关于房子户口的事,(至于“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没有的事!为什么?因为我们大意了没有当回事,没有追问房东这事儿了解这事,他们可提都不提!那个男房东可是律师,他知道不能落下把柄。
都是中介这两个人在忽悠来忽悠去。只是太信任他们了认为他们这么大公司在国内知名度数一数二的,不能有欺骗客户的行为。
签约过后一个月了,我考虑到因该给买我原房的购房者一个周期啊,如果他们几个月的话我买这房过户的时间很可能不够。所以就在11月30日早上微信联系了女房东(因为房本是她名下),她说联系她爱人就行,这样我联系了那个汪先生。男房东是律师时间好安排,约好当天中午在中介公司见面,男房东和销售齐琳我们三人在会客室见了面,我和男房东表示因为我也是在卖房需要给别的买家周期,怕万一周期不够影响这边购房过户的时间,所以的提出了希望能再有半年的周期,如果买卖顺利的话不用等就能提前过户了。
有几分钟尴尬空挡后,男房东回答说只能延长一两个月但要加利息,他又提醒我可以把我卖的那边的房价再多降一些就会很快成交的。我当时想不是你的钱你不在乎,我不能太亏于市场价卖了房吧谁的钱不是钱。他的态度也明显不再像以前那样通人情,而且说你不能拖得太久,然后很随意跟销售齐琳说:“这房让你卖了那么久才搞定,等等”。再加上我刚进店的时候碰见另一个中介租房业务人员正好把此房出租,随口问了那人租金多少钱?答:6500元,那时候我疑惑看着齐琳,他脸色一变赶紧说:“王哥,房东把家具都搬走了什么都没有才租的6500,要是有家具肯定7500没问题。” 这两个事让我觉得那不对劲,但还没有引起我的注意。
终于在12月1日,正好有位有房屋买卖经验的朋友联系我,我便说起了此时。他说我帮你问问吧别是问题房,这方面我相信他人脉广。第二天早上,那哥们给我来电说:“那房子真有问题,还不止一个户口那么简单。”那时候我还是不太相信,因该是不敢相信。
我立马觉得事态比我想象的严重,用微信赶紧联系那个齐琳,
问:小齐在吗?有个事问下
答:在 王哥怎么了
问:那个房子里是个(当时因为太着急了一字没打出来)还未迁走的户口还是一家人的户口未迁走?是第几任房东的?
答:第一任的一家三口
感觉自己很愤怒,压住火气继续问
问:3口?
答:是的 一家人 我再问问业主
问:当时和我说的就1个户口啊?
答:确定一下
问:你确定下
答:我问下 稍等啊
。。。。。。。。。。。
然后我就给那个店长赵秀鸿打电话,接通后我就质问她为什么当初只告诉我们是一个户口?!为什么隐瞒事实?这是欺骗行为等等。
那个店长电话里立马慌神说:啊~额~您听我解释。
我说你们这么大一个公司,怎么欺骗客户!
愤怒的挂断电话
后来齐琳给我回电话:开始推脱责任。前言不搭后语,又说一个户口跟三个户口有区别吗?又说当时告诉过我们是3个户口。等等相互矛盾的话。(我开始已经录音了,现在起必须录音为证!)。
。。。。。。。
这还不是最坏的;当我带着朋友去他们店里再次核实质问时。那个齐琳说你们合同都签了,我也没有办法,我当时就告诉你么的是一家三口的。一家三口?就5万元保证金?还是第一任的?八几年的房,事隔那么久都没有迁走肯定有问题,搁谁也要搞个明白。要是不被欺骗傻子也不会签这合同吧。
他咬定说这事跟我们说了,好~我朋友又追问他:“你说的就只有这一家三口吧?” “是啊!,是我当时说了”, “这个房子没有其他户口了?好好想想”, “还有一个老人的户口,不过已经过世了。”我愤怒到了极点,当时真想暴揍他。。。
4个户口还不是一家的!
我后来去派出所了解,户口需本人迁走才行,去世的老人要有死亡证明需要其家属开了后带来销户。
我多次找他们理论,答复是正在和房主协商。然后我对店长赵秀鸿说给你们两个星期时间解决问题。我也明确告诉他们:根据他们欺骗行为我保留对他们的起诉赔偿权,如果不能追加保证金可以解除合约全额退还我订金及中介费。约定两个星期时间。
到了期限问他们中介,还在说房主正在积极办理户口迁出。迁出了吗?根本就是在敷衍我拖时间,如果房东确定能迁走户口,那追加户口保证金对他没有丝毫影响,如果不肯追加明摆着就是迁不走户口拖延时间,合约到期日我不得不过户,我违约20%,他房东违约才5%这合理吗?且这5%违约我得等到2019年11月30日,那时候房屋早已过户给我,那个户口违约责任到法院未必能讨回呢。最终还是让我替那个房东承担这4个户口给我带来的巨大损失。
事情已经很明朗了,从最初的掩盖事实欺骗我们签约到现在这几个户口不能迁出,你中介已经是黔驴技穷,就该想法挽救客户的损失吧,找房主去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追保证金解约退定金都行。但是事与愿违,这个我爱我家中介赵秀鸿和齐琳不知悔改,又说他们没有欺骗又说合同是我签的,你们不欺骗我们能签着不合理合同吗?(我是有录音证据的)
多次找他们总部无果,给相关部门反应推来推去
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这些不良中介为什么敢大胆地去欺骗客户了,他们违法成本太低监管部门不监才遭造成这种混乱局面。
又在12月17日的时候,那个销售竟然给还我发条短信:意思说要我补交余下的4万元佣金,不然要还收我滞纳金。呵呵~谁给他们的底气,是他们上层主管吗?还是那个作为律师的房东认为他们的阴谋能得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8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派出所不允许后面的人的户口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