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录音证据,但对方不承认是当事人的声音而被采纳,该怎么办?

仲裁庭上,虽然我提供了录音证据,但对方律师提出了3点质疑。其中一点是我事先没有想到的:对方竟对我的录音证据中的当事人的声音提出质疑,说什么不能证明是当事人的声音,(从当时仲裁员的反应,可以看出她们也没有想到会提出这点),当时我只是本能地说可以通过声音鉴定,(事后才想到很容易驳斥),可是最后,仲裁委还是采纳了对方的辩解,没有裁决原单位支付我要求双倍工资的请求。(其实仲裁委是明知录音证据是真实的),我只有上诉法院了。请问,难道就因对方不承认是当事人的声音,我的官司就不能赢吗?到法院,如果对方还是故伎重演,我该如何应对?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效力”。据此,录音资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可作为证据使用。具体而言,以下三种私自录音,有可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1.一方当事人偷录,对方当事人虽不同意,但无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场并证实私录过程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 2.被录音者虽不知道秘密录制,但结束后知悉并表示同意的,可以作为证据予以采信;3.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认定其效力。追问

你好,很高兴看到你的回复。我想知道这是出自法律的哪一条款?谢谢!

追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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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5
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效力”。
2、据此,录音资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可作为证据使用。
3、具体而言,以下三种私自录音,有可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1.一方当事人偷录,对方当事人虽不同意,但无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场并证实私录过程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 2.被录音者虽不知道秘密录制,但结束后知悉并表示同意的,可以作为证据予以采信;3.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认定其效力。

拓展资料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02

第3个回答  2020-03-23
我现在也碰到这个问题,对方律师质疑录音中是否是他的当事人,我应该怎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