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会计师事务所由张安和李德合伙创建,最近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并由会计员做了相应的处理。
1、 4月10日,张安从事务所出纳处拿了380元现金给自己的孩子购买玩具,会计员将380元记为事务所的办公费支出,理由是:张安是事务所的合伙人,事务所的钱也有张安的一部分。
2、4月15日,会计员将4月1日至15日的收入、费用汇总后,计算出半个月的利润,并编制了财务报表。
3、4月20日,事务所收到保坊外资公司支付的业务咨询费2000美元,会计员没有将其折算为人民币反映,而直接计到美元帐户。
4、4月30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数总和法,而此前计提折旧均采用直线法。
5、4月30日,收到微材公司的预付审计费用3000元,会计员将其作为4月份的收入处理。
6、4月30日,在事务所编制的对外报表中显示“应收账款”60000元,但没有“坏账准备”项目。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该事务所的会计员对这些经济业务是否进行了正确处理?如有错误,主要违背了哪些会计假设或会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