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1997年7月1日当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结束长达155年的英国的统治,香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
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
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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