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寄丢了怎么找回来

2月26号我朋友从西安寄的,快递单他丢掉了所以不记得单号。可是到现在了我还没有收到也没有电话通知去取。是顺丰快递,是寄丢了吗?怎么找回来…
不对,是6号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扩展资料: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

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第二十二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

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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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0
你好 我之前在顺丰里面上过班 要是快递单号丢失了 你可以去寄出去的营业点查找2月26日的所有单子(有电子版),都是扫描过的,去找出你的那张知道单号就可以了。追问

好的谢谢…可是寄件人收件人都不在西安,而且这么久了能查到吗

追答

顺丰里面能查的,我之前处理过这类问题,只要记得寄件日期,去寄出去的营业点部让仓管或者运作主管通过系统查询。一般都没问题的,除非露扫描,这个概率只有千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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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31
快递寄丢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找:
1:直接通过寄快递预留的底单,通过底单上的快递单号,到所寄快递的官网查询具体情况,是丢失还是什么,然后联系寄件点部,由寄件点部赔偿或者其它方式补偿。

2:直接联系寄件点部,告知情况,由寄件点部通过内网查询到结果,是否确定丢失,然后再给出具体赔偿方案。
3:直接打快递的官方投诉电话,或者最有效的是打当地邮政的投诉电话,邮政是管一切快递的,这是最有效的方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2
联系当地快递,派件员,联系发件方,找到发件地的快递人员。通过他们来解决帮您找回。邮政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你可以要求快递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并且辅以证据证明,否则最高可以要求赔偿实际物品价值并退回邮费。
第4个回答  2014-03-10
还是让你朋友到快递公司去查找底单吧,只有知道单号才能查到是怎么回事的,如果丢的话,可以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