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户参军即司户参军事,在唐宋是正七品的官名。
二、即司户参军事。
1、汉、魏 以下,州郡僚佐有户曹掾,主管民户。
2、隋初称户曹参军,隋文帝改司户参军,炀帝改司户书佐。
3、唐于府称户曹参军,州称司户参军,县称司户佐。
4、宋各州置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交纳等事。元废。《隋书》、《两唐书》均作“户曹”(司户)参军事,《通典》、《通考》无“事”字。
三、这是一个地方官,也是一个芝麻官。最多正七品,也有可能是从七品。
四、主管
1、汉、魏 以下,州郡僚佐有户曹掾,主管民户
2、宋各州置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交纳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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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朝
1、唐朝(618年—907年),是继隋朝之后的大一统中原王朝,共历二十一帝,享国二百八十九年。
2、隋末天下群雄并起,617年唐国公李渊于晋阳起兵,次年称帝建立唐朝,以长安为京师。 显庆元年置东都洛阳 ,后又陆续增置北都太原 ,南京成都、凤翔等都城 。唐太宗继位后开创贞观之治,为盛唐奠定基础。唐高宗承贞观遗风开创“永徽之治”。
3、690年,武则天改国号为周, 705年神龙革命后,唐朝复辟。唐玄宗即位后缔造全盛的开元盛世, 天宝末全国人口达八千万左右。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导致国力渐衰;中后期经唐宪宗元和中兴、唐武宗会昌中兴、唐宣中大中之治国势复振。878年爆发黄巢起义破坏了唐朝统治根基,907年朱温篡唐,唐朝覆亡。
4、唐朝时万国来朝达到鼎盛,向其朝贡之国多达三百余。 疆域空前辽阔,极盛时东起日本海、南据安南、西抵咸海、北逾贝加尔湖,是中国自秦以来第一个未修据胡长城的大一统王朝。 唐朝攻灭东突厥、薛延陀后,天子被四夷各族尊为天可汗,又借羁縻制度征调突厥、回鹘、铁勒、契丹、靺鞨、室韦等民族攻伐敌国,并让日本、南诏、新罗、渤海国等藩属国学习自身的文化与制度。
5、唐朝接纳各国交流学习,经济、社会、文化、艺术呈现出多元化、开放性等特点,诗、书、画、乐等方面涌现出大量名家,如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诗魔白居易,书法家颜真卿,画圣吴道子,音乐家李龟年等
6、唐朝是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之一,声誉远播,与亚欧国家均有往来。 [28] 唐以后海外多称中国人为“唐人”。
二、宋朝
1、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朝的朝代,分北宋和南宋两个阶段,共历十八帝,享国三百一十九年。
2、960年,后周诸将发动陈桥兵变,拥立宋州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为帝,建立宋朝。赵匡胤为避免晚唐藩镇割据和宦官专权乱象,采取重文抑武方针,加强中央集权,并剥夺武将兵权。宋太宗继位后统一全国,宋真宗与辽国缔结澶渊之盟后逐渐步入治世。
3、1125年金国大举南侵,导致靖康之耻,北宋灭亡。康王赵构于南京应天府即位,建立了南宋。绍兴和议后与金国以秦岭-淮河为界,1234年联蒙灭金,1235年爆发宋元战争,1276年元朝攻占临安,崖山海战后,南宋灭亡。
4、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创新高度繁荣的时代 。咸平三年(1000年)中国GDP总量为265.5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量的22.7%,人均GDP为450美元,超过当时西欧的400美元。后世虽认为宋朝“积贫积弱”,但宋朝民间的富庶与社会经济的繁荣实远超过盛唐。
5、宋朝出现了宋明理学,儒学得到复兴,科技发展迅速,政治开明,且没有严重的宦官专权和军阀割据,兵变、民乱次数与规模在中国历史上也相对较少。北宋因推广占城稻人口迅速增长,从太平兴国五年(980年)的3710万增至宣和六年(1124年)的12600万。
6、陈寅恪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西方与日本史学界中认为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的文艺复兴与经济革命的学者不在少数。
7宋朝立国三百余年,二度倾覆,皆缘外患,是唯独没有亡于内乱的王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户参军
司户参军即司户参军事,是正七品的官名。这是一个地方官,也是一个芝麻官。最多正七品,也有可能是从七品。
汉、魏 以下,州郡僚佐有户曹掾,主管民户。隋初称户曹参军,隋文帝改司户参军,炀帝改司户书佐。唐于府称户曹参军,州称司户参军,县称司户佐。宋各州置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交纳等事。元废。《隋书》、《两唐书》均作“户曹”(司户)参军事,《通典》、《通考》无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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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户参军事的作用:
1、在我国唐朝以前,历代地方狱讼,没有民刑具体分工和设置专职的司法人员。到了唐朝,在地方各级政府设置司户参军事、司法参军事来分别审理民事与刑事案件。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等事;而司法参军事掌律令格式,鞫狱定刑、督捕盗贼,纠邀奸非之事。
2、这种分工适应了封建土地制度变化和婚姻相对自由的要求。唐代以前,土地制度可以说是国有、私有两种所有形式的结合,而至唐代则完成了土地私有的进程。在婚姻方面,唐朝的妇女较其前、后代都有较大的自由。设立司户参军事可以很好的适应当时社会的需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户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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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曹参军:掌户籍、计帐、道路、徭役、赋税、婚姻等。上州二人,从七品下;中州一人,正八品下;下州一人,从八品下;三都、六府、诸卫率、王府为正七品下。
隋唐时期的地方司法机关仍然是地方的行政机关。例如在州(郡)一级中设立“曹参军”受理刑事案件,“司户参军”受理民事案件。在县中设有司法佐、史协助县令处理刑、民案件。在县以下的乡、里、访、村中设立的乡官、里正、坊正、村正对管辖内的婚姻、土地等民事案件有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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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是封建法制最完善、最具代表性的法律制度。不仅有“十恶”、“五刑”等制度,还设立了“八议”、“官当”等法律制度。同样在司法机构上也是最完善的,形成了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三权分立式的司法审判制度。
宋朝的司法制度大多数沿用唐朝时期的制度,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大理寺和刑部还是保持其职责不变,但是宋朝初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设立了审刑院,又称为宫中审刑院,是宋朝初期的审判复核机关,同时也拥有的审判权和复核权。因此削弱了刑部和大理寺的权利。
在宋神宗熙宁三年后,审刑院被撤销,审判和复核的权利又回到了大理寺和刑部。
御史台除了有唐朝时期的权利之外,还可以受理官员受贿的案件以及地方上诉的案件。
另外宋朝还设立了登闻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三个法定机关,专门受理直接向朝廷投诉的案件,以及上诉的冤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户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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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 以下,州郡僚佐有户曹掾,主管民户。隋初称户曹参军,隋文帝改司户参军,炀帝改司户书佐。唐于府称户曹参军,州称司户参军,县称司户佐。宋各州置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交纳等事。元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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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由诸王府,诸州户曹参军事改名, 炀帝大业三年(607)均改为司户书佐。
唐高祖武德(618—626)诸王府所置复名户曹参军事,诸府、州并改此名,三都、六府各置一至二员,正七品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徭、逋负、良贱、刍藁、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悌,上州置二员,从七品下;
中州置一员,正八品下;下州置一员, 从八品下。宋朝诸州置, 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上州为从八品,中、下州并为从九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户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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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户参军由来和发展历程
即司户参军事。汉、魏 以下,州郡僚佐有户曹掾,主管民户。
隋初称户曹参军,隋文帝改司户参军,炀帝改司户书佐。
唐于府称户曹参军,州称司户参军,县称司户佐。
宋各州置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交纳等事。
元废。《隋书》、《两唐书》均作“户曹”(司户)参军事,《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户参军事官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由诸王府,诸州户曹参军事改名, 炀帝大业三年(607)均改为司户书佐。
扩展资料
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是封建法制最完善、最具代表性的法律制度。不仅有“十恶”、“五刑”等制度,还设立了“八议”、“官当”等法律制度。同样在司法机构上也是最完善的,形成了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三权分立式的司法审判制度。
宋朝的司法制度大多数沿用唐朝时期的制度,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大理寺和刑部还是保持其职责不变,但是宋朝初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设立了审刑院,又称为宫中审刑院,是宋朝初期的审判复核机关,同时也拥有的审判权和复核权。因此削弱了刑部和大理寺的权利。
在宋神宗熙宁三年后,审刑院被撤销,审判和复核的权利又回到了大理寺和刑部。
御史台除了有唐朝时期的权利之外,还可以受理官员受贿的案件以及地方上诉的案件。
另外宋朝还设立了登闻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三个法定机关,专门受理直接向朝廷投诉的案件,以及上诉的冤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户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