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不必与俗同,亦不宜与俗异.做事不必令人喜,亦不可令人憎.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不与俗同,不与俗异》

读书时,常常被告知,某些后悔浪费学习时光的人;工作后,又常常听闻,某些后悔没有适龄结婚的人。

——在不同的时候,总有些熟悉的人,甚至陌生人,劝告我,要做那个年龄段,该做的事。对此,我往往不以为意;听多了,还会有些反感。

如今,对于这些热心和善意,我满怀感激:若无人提醒,自己将多走不少弯路,多碰不少墙壁。感激之余,我也满怀希望:希望别人少走弯路,少碰墙壁。

《菜根谭》有云:“处世不必与俗同,亦不宜与俗异;作事不必令人喜,亦不可令人憎。”“不与俗同”,乃劝人脱俗;“不与俗异”,乃告人同尘。

其中又云:“放得功名富贵之心下,始可脱俗;放得道德仁义之心下,才堪入圣。”

人俗不俗,但看对身外之物的执念,深不深。须强调的是,功名富贵之意轻的人,必须道德仁义之心重,才可谓脱俗;否则,便是行尸走肉,或为植物人。

处事依常,便是同尘。常者,常人、常理、常情也。依常,可谓“随大流”。这其实很好理解:譬如身高体重,太高、太矮,或太胖、太瘦,都不合宜。

多见少怪,习以为常。事物本无常异之分,多见为常,少见为异。蛇有足,鸡无毛,将被视为怪物;冬呼热,夏觉冷,将被视为异人——当然,若蛇普遍有足,鸡普遍无毛,则无足与有毛的,才是怪物。

所以,处事若不依常,便是自愿成为“侏儒”“巨人”,自甘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甚至还会主动受苦招灾。尤其是脱俗的人,更要注重和光同尘。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鹤立鸡群,则毁谤与迫害易来。

当然,若事事依常,则容易丧失真性,自苦其心——对于无伤大雅的事,只要人我两不损,但行无妨。

最后,有必要作个总结:为人不与俗同,方为脱俗;处事不与俗异,方为同尘。若为人不与俗异,便是俗人;处事不与俗同,便是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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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做事不必与俗同,就是不要随波逐流,要有个人主观意见
亦不宜与俗异.不要出风头,标新立异.
做事不必令人喜,做事不要刻意做让人高兴的事,拍马屁
亦不可令人憎.做事情不要让人讨厌.
中庸之道,中不偏庸不易.关键掌握一个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6-28
这句话的意思是:做人不一定要与世俗相同,也不应该与世俗相违背。做事情不一定非要让人喜欢,也不应该让人憎恨。
这句话表达了一种中庸之道,即在做人和做事时要保持一种平衡,既不能过于违背大众的观念和行为,也不能完全迎合大众的期望和喜好。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做出过于极端或违背道德的行为,以及做出令人反感或憎恨的事情。
这种态度表明了一个人对于个人价值观和社会规范的尊重和平衡,以及对自身行为的自我约束和责任感。在处理人际关系和做事时,既要保持自己的原则和价值观,也要考虑他人的感受和利益,尽可能做到合适、得体、合理,最终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