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追尾事故,是我方全责,交警开了责任认定书,现在车子修好了,保险公司说认定书上写了“经调解,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是我方全责,交警开了责任认定书,现在车子修好了,保险公司说认定书上写了“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要重新去开认定书,但是交警不重新开!怎么办???对方的车子还在修理当中,请问对方修好后,怎么给他报帐??对方是异地的?保险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

都你全责,对方为什么不同意协议呢!既然对方不同意,那就别管对方!
要走你的保险理赔,对方也需要你这边的保险公司定损才行,然后去正规二级及以上修理厂修车,有定损单,修车明细,修车发票,对方的行驶本,驾驶本,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你才可以申请理赔!追问

交警的解释是,当时不能确定修车费用多少,所以这样子写!

追答

责任认定是你全责就行了!就走你保险理赔!程序就是你这边保险公司定损,然后修车,再理赔!不过他在异地,资料需要跑一下或者邮递!不成就投诉保险公司,打保监会电话!

追问

就对方的维修发票邮递过来就可以理赔了是吗?

追答

你打保险公司电话问一下具体需要什么!
定损单,修理明细,修理发票,驾驶本行驶本身份证复印件是需要的,具体有什么遗漏的,问问保险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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