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姑妈一个是我爸爸。家中83岁的奶奶一直是由其大女儿---也就是我姑妈照顾的。因为姑父去世的早,姑妈也就算没有婆家了,一直跟自己老妈住。爸爸是奶奶的儿子,他对奶奶不错,但是他跟我妈、我我们一家三口住,平时也给点钱给奶奶或者经常去看望奶奶,但是他不和奶奶住,那么现在奶奶病了,治病所需的所有费用,应该是两个子女平摊吗?如果姑妈那一方以她一直照顾奶奶为由,想不掏或少掏,法律上允许吗?
照顾老人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这一点我很清楚,问题是现在家中大人之间起了一点纠纷,需要理清思路。给我讲伦理道德的朋友就免开尊口了,我知道应该孝敬老人。希望懂法的朋友以法律为依据帮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再次感谢所有帮我的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