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把这些作为执行财产线索,法官会怎么做?”:查封,然后公开拍卖,将拍卖所得的钱给你。
2、“问题一:也许是把这些设备拍卖给我钱?或者把这些东西给我由我自己处理?又或者是其它处理方式?”:
(1)通常的办法应是:将这些设备公拍卖后,将钱给你。
(2)执行法官一般不会将这些东西给你、由你自己处理:法官允许做是公开拍卖,但如果你能和被执行人协商将这此东西折价后归你的,执行法官会允许。
(3)公开拍卖之外的其他方式:是协议将这些东西折价归你所有,至于你怎么处理,是自己使用还是再转卖,法院和对方都不会再管了。
3、“问题二:法官执行时,公司旧电脑是如何折算成钱的?(公司现有设备都是旧的,若公司非按新的价格来抵我工资我就亏惨了)”:
(1)按什么价折算:一是由你和公司协商,二是协商不成时由法院评估后公开拍卖。
(2)不会出现“公司非按新的价格来抵我工资”的事。如果公司真的这样提出,你可以坚决不同意、请求法院拍卖。
4、“问题三:有啥办法能找到更多执行财产线索?”:这就看人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办法,可以自己调查、也有人请律师帮助、还有人请讨债公司(虽然讨债公司目前没有合法化,但私下还是存在)。
财产线索,可以是不动产或准不动产(如房产和车辆等),可以到登记的房管局或车管所查阅;也可以是动产如存款等,可以申请到银行查找,但没有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或是律师帮助,个人不会给查;
还可以是公司的到期债权,这一般需要自己想办法去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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