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宣告为什么要在司法所进行

如题所述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由司法所组织。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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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规定为五种罪犯,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以上范围是严格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2、执行措施

另外,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要求,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人民法院必须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

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

公安机关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

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 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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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1

解除社区矫正,司法所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做好交接,并转交有关材料。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第三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期满的,司法所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做好交接,并转交有关材料。

扩展资料:

为矫正人员扬起生活风帆

“在我低落消沉的时候,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歧视、抛弃我,而是积极引导、帮助我,很荣幸能为家乡父老和社会尽一份微薄之力。”河北承德社区服刑人员罗某近日感慨地说。

有感于政府和社会对他的关怀和教育,在接受社区矫正并改过自新之余,罗某通过成立“光灿善行”慈善组织和进行现代农牧业开发的方式回馈家乡、报效社会,赢得了家乡人民的关注和认可。

罗某的事例只是承德社区矫正所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承德市司法局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804人,解除矫正7030人,在册2774人,再犯罪率仅为0.17%。

良好的效果源自严格的管理。承德市统一完善18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比如:严格把握社区矫正人员法定请批假事由、程序和期限,凡是批准外出的一律按要求填写手机定位平台“请假登记”栏信息,并逐级报送备案。

严守社区矫正奖惩制度,全市对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社区矫正人员报请裁定减刑5人,占全省总数的55.56%。

“社区矫正兼具惩罚性和恢复性的双重价值,通过建立良好的教育机制,将有助于社区服刑人员摆脱犯罪‘标签’,最终促使其更好地融入、回归社会。”承德市司法局局长毛银介绍,近年来承德市创新开展多元化教育,比如按月开展常规教育、定期开展警示教育。

“我们与板城监狱共同制作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用5名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而被转到监狱服刑的现身说法,为参训人员敲警钟。”

承德市司法局坚持严格化和人性化相结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当社区矫正人员有抵触情绪、思想波动、不按时接受集中学习教育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都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热情帮助其排忧解难。

同时,为了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能顺利回归社会,近几年来,承德市协调有关部门为2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了低保,为2720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了责任田,指导帮助3030名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就学,帮助24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改善了家庭关系,使他们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为矫正人员扬起生活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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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5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由司法所组织。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扩展资料:

案例:

覃塘区樟木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宣告仪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解矫工作,充分体现社区矫正程序的严肃性,8月3日,樟木司法所为覃某举行了期满解除矫正宣告仪式。

本次宣告仪式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分步有序地进行解矫宣告。解矫仪式上,首先由社区服刑人员覃某进行了期满个人总结,樟木司法所干警对覃某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动态、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了总结鉴定,樟木司法所所长向覃某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

最后,司法所干警对覃某进行了解矫前谈话,对他提出希望和要求,勉励其加强自身学习,做到遵纪守法,积极回归社会,更好地融入新生活。覃某真诚表示解除矫正后将深刻吸取教训,踏踏地实实生活和工作,做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此次解矫宣告仪式的举行进一步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新生意识,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区司法矫正

参考资料:人民网-覃塘区樟木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宣告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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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9-11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由司法所组织。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