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要交多少钱

如题所述

房屋遗产继承的费用主要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以及契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计算,例如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在100以下的,累进计费率是5‰;101以上至1000部分的,累进计费率是2.5‰。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此外,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三)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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