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近日,国家邮政局研究起草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 修订草案了解到,原有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08年7月12日发布,并于2012年12月31日进行了一次修改。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该办法已无法满足新时代的需求,针对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亟需新的规定。
3. 修订草案中与公众最密切相关的是第三十二条:收件人应以签字或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方式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有权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并确认收到。
4. 如果收件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无法当面验收快件,快递企业应当与用户另约定了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的方式。
5. 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也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末端服务设施。
6. 目前,大多数快递公司会在未与客户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将快递放在菜鸟驿站或小区门口的快递代收柜。从一方面看,这确实提高了快递的投放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也方便了一些客户无法亲自收取快递,需要放在代收点的情况。
7. 然而,这也引发了一些问题。例如,有些快递代收点距离收货地较远,作者就亲身经历过,周六送到单位楼下的快递,周一上班去取时,需要支付2元费用。还有快递丢失的问题,之前快递员未通知就把快递放在门卫,结果丢失了,但最后快递员也进行了赔偿。
8. 新规实施后,可能会带来一些变化。比如在购物下单时,可能会增加选项,让客户自行决定是否放在代收点或要求上门投递。由于消费者对不包邮的反感,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可能会转嫁到货价中。
9. 新规还对擅自处理快递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例如,第六十六条规定,快递企业有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将面临罚款。
10. 此次新规可能会引发快递行业的大变革。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小曹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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