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的彩礼钱要退还吗

如题所述

离婚女方一般不需要退彩礼。但也存在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形: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一般从男女双方是否开始同居、男女双方同居的时间、男女双方同居期间主要生活开支的承担、女方是否怀孕或者生育小孩、未能共同生活的过错方等方面进行把握。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男方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为由要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2、双方共同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满30天冷静期后,在30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有如下条件:
1、协议离婚有婚姻关系有效、当事人协商一致、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
2、诉讼离婚有婚姻关系有效、当事人自愿、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等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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