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范围为各学位授予单位xx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主要是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研究生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的学位论文列入下一年度抽检范围。抽检比例为授予硕士学位总数的5%。博士学位论文由国家统一组织抽检,不在此次抽查范围。
毕业论文抽查范围重点为:
1.在开展的省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通讯评议结果含“较差”等次的学位论文所在学科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
2.学校组织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的学位论文;
3.根据xx年度学位授予情况确定的学科;
4.其他应予以重点抽查的情况。
抽检程序
1.各学位授予单位将xx学年度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按照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抽检的学位论文名单。
3.各单位将省教育厅确定的列入抽检名单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按“双盲”评审的要求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论文“双盲”通讯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