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上班时由于公司机器失灵致左脚受伤,公司只为我买了商业保险赔付了三分之二的医药费,剩下的费用公司和我一人一半负担,未对我的营养费,家属陪护,生活费作出补偿,我出院快两个月了,生活起居仍然需要家人照顾,请问该公司按照劳动法该如何赔偿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