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和lpr利率一样吗

如题所述

答案是不一样的。
1、首先,贷款利率的发布是不定期的,目前执行的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公布的,截止目前没有调整; LPR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公布一次,2019年8月公布的1年期LPR为4.25%,2020年2月公布的1年期LPR为4.05%,已经下降了20个基点。
2、其次,这两种利率定价模式参照的定价基准和定价计算方法不同,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实际执行利率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上下浮动;参照LPR定价的贷款,实际执行利率以最近一期或指定时间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3、相比贷款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
拓展资料:
1、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2、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为:1)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2)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3)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4)关于担保对于保证担保的,对担保人的资格、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调查。
3、贷款审查的建议认真审查每一笔贷款,不能把贷款的风险判断建立在过去的审查或信用上。不能因借款人过去曾按时还本付息就放松审查,或减少调查程序。
4、建立借款人的法人代表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定期约见制度。约见周期可根据贷款额度的大小、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变化状况等确定。贷款额度大的,要相应缩短约见周期。
5、还款方式有: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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