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领取时间为: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1、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由于各个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别,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也会有所不同,本文为您提供的是北京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您可以作为参照,具体的您可以打电话向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 所需的申报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收款收据 有些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休产假,会遇到被公司辞退或者是没有承担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工资也没有照发。这种情况下,女职工如果符合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如果不行,就只能走法律途径来解决了,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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