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

如题所述

反洗钱制度学习记录、反洗钱岗位职责制定、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情况、可疑交易经分析甄别判断为非可疑交易的相关记录,账户实名制及身份核查执行情况、核查记录等。
拓展资料:
1.中国人民银行是解放战争时期,华北、华东、西北解放区的金融领导机关。
2.1947年3月,中央决定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统一领导解放区的财经工作。10月,中央着手建立解放区统一银行,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准备发行统一的货币,华北财经办事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
3.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代理一部分中央人民政府职权。经华北人民政府商得山东省政府和陕甘宁、晋绥两边区政府同意,决定统一华北、华东、西北三区货币。
4.1948年11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南汉宸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长。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正式成立,并发行中国人民银行新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本位货币,统一流通。
5.“一个强化”,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人民银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货币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关联渠道、有关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6.“两个增加”,即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由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并参与有关的国际反洗钱合作。由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