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一在建工程坍塌致4死,有哪些人因为此事故被追责了?

如题所述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21年10月12日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的一处在建工程发生坍塌致4人死亡的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在事故发生后,经涉事项目附属结构土建工程实际施工单位——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隧道公司”)董事长授意,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项目经理等人竟决定以“事故造成1人受伤”作为对外统一口径,谎报伤亡,并向相关部门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前往错误地点核实情况。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已有7人因事故发生和谎报伤亡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张慧军、于宏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批准逮捕;施工队负责人刑青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另郭春林、索明伟等4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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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30

天津地铁一在建工程坍塌致4死,有哪些人因为此事故被追责了?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天津地铁站一在建项目塌陷致4死事故调查报告出炉,在此次的意外中,天津隧道公司三分公司时任主管兼工程项目经理张慧军,及其隧道公司时任党委镇长老总郭春林,天津隧道公司时任经理索明伟及其土建施工员于宏伟等7人被追究责任。

不论是施工单位或是施工者,在装修施工时都应当重视安全施工,那样才可以让自身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在此次的意外中事故产生以后,施工单位并没有第一时间告之亲属,反而是挑选以谎报的方法来遮盖伤亡事故的真实有效。早已因涉嫌没报虚报安全生产事故罪,务必要单位受贿罪其法律责任。

在天津发生了一起激烈的意外事件,事发现场产生塌陷致4人死亡,在事故以后,本地马上创立调查小组开展调研,没有想起的是在调研的历程中却被施工单位瞒报具体情况,施工单位瞒报4人死亡的实际信息内容,以安全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做为对外开放统一口径,根据电话通知已经事发现场的天津,醉到公司,时任副总马建侨开展勾结,要不是逝者的亲属坚持不懈警报,这件事可能没有下文。

在此次的情况中,张慧君与宏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批捕,施工队责任人邢清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侯审,此外4名工作人员因涉嫌没报虚报安全生产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侯审,从而可以看得出她们也为了自己的错误做法投入了一定的成本,期待每一个施工单位在发生问题的情况下都能第一时间积极主动开展处理,而不是根据欺骗的类型来缓解义务。

第2个回答  2022-03-30
调查报告披露,该事故中,有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张、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施工队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另4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取保候审。
第3个回答  2022-03-30
施工单位的总经理、经理、分公司项目经理、组长、人事经理等被追责,因为他们刻意瞒报了死亡人数,而且给有关部门提供了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