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厂干了一个月零两天,我是9月30签的合同是两年,他们是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每个月25日截止,试用期一个月,我身体不怎么好就自动离职不干了,我是十月三号就不干了,班长给我打电话我就跟他说不干了,他说我不去工资不给我,请问我有工资拿吗?
他要是不给工资怎么办?我辞职没有当面跟他说啊,我也没有跟他说,是他看我没去上班才给我打电话我才跟他说不干的,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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