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

如题所述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现就2022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依据《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并结合实际工作适当调整。
二、注册人员范围
      包括首次注册运动员和年度确认运动员。
      1.从事业余训练的适龄青少年运动员。
      2.已输送市属优秀运动队和二级运动班的适龄运动员。
      3.田径项目不超过19周岁(含),其他项目不超过18周岁(含)。
      4.非北京户籍运动员首次注册年龄不超过15周岁(含)。
三、注册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首次注册。如实填写《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首次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和《运动员反兴奋剂承诺书》,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籍材料等原件,到区体育局进行注册,未成年运动员须由监护人陪同;各区体育局对其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再现场采集相关信息,通过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提交,原始资料复印存档备查。同时,各区体育局报经主管领导审签后,书面提交当年新增注册运动员名册(见附件2)。
      (二)年度确认。各单位组织对拟确认注册运动员进行逐人梳理,核对资料是否过期;当面向运动员或其监护人征询确认意向,并填写《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年度确认登记表》(见附件3)后,再通过系统提交运动员信息。同时,将《登记表》PDF版提交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跨区流动。原注册单位与新注册单位已达成交流协议的,填写《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流动协议书》并加盖双方公章;未能达成交流协议的,原单位须签注意见后,加盖公章,由新注册单位将填写好的《协议书》加盖公章,于12月31日前,以区体育局为单位一次性将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市体育局,并区分拟转入、拟转出、单方备案情况,填报流动注册运动员统计表(见附件4)。
      (四)所有报送环节均由注册单位负责注册的工作人员完成,严禁以各种理由交由运动员监护人或教练员完成。请各区填写《各区负责注册工作人员联系表》,于2021年12月20日前加盖公章报送市体育局(联系人:张立川;联系电话:010-87244842)。
四、注册时间
      本注册期数据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18时。市体育局在各单位上传结束后开始抽查复核,未通过复核的运动员统一退回。对因技术问题或非违规原因被退回的,允许重新注册一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仍无法通过复核的,本年度注册不成功。
五、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各区体育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指定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的同志专人专责,对每名运动员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尤其是非北京籍运动员、拟流动注册运动员,确保准确无误。在截止日期前,以体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各种表格,须加盖公章,不得多次零星递交,防止造成遗漏。
      (二)要严守规章。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要严格工作程序,按步骤开展工作,尤其对确认、流动等运动员要逐人核实情况,把情况摸准摸细,防止无效劳动,造成工作忙乱。对更改年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户籍、学籍均非京籍等不合格运动员不得提交,明知故犯的要通报批评,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工作高质量落实。
      (三)要端正态度。本着极端负责的精神,对每名运动员,尤其年度确认运动员年龄、照片、学籍证明等材料进行核对,超龄、照片不清楚、学籍过期的要及时修改完善,跟踪掌握情况,对于因故退回的要及时补充材料,再次提交。对各种资料填写,要力求准确全面,尤其名字、身份证号等,日期要具体到年月日,凡无法辨认的,一律视为无效。注册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向家长、运动员讲清政策,耐心沟通,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市体育局将对注册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纳入年度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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