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的1.5倍,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指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或虽有自有产权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本市户籍家庭或单身居民。
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满2年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2、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是申请广州市廉租房的基本条件,各区、县级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向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