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统筹保险归哪个部门监管

如题所述

车辆统筹保险的监管,主要分为两个部门,一是车辆是归车管所来监管的,二是统筹公司是由当地的工商局来监管的。
汽车统筹保险是一种共同保险,主要是指交通厅以及原直属企业单位要根据自己拥有的汽车数量,为其缴纳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一般汽车缴纳了统筹保险后,那么一旦汽车遭遇了自然灾害、旅客意外伤害等而造成的损失,就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相应的一个赔偿了,赔偿的这部分费用是从汽车安全统筹的费用支出的。
一、统筹保险不理赔,车主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式投诉保险公司。
1、可以去银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统筹保险管辖机构等去投诉该保险公司,让这些机构来监督保险公司处理该项工作,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不过,在投诉的时候,注意一定要针对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但是保险公司却没有进行理赔的情况而提出的投诉。
2、如果投诉后,还是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以通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起诉的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车辆统筹和车辆商业保险的区别
但实际上车辆统筹并不等于车辆商业保险,它与保险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交通安全统筹不涉及保险内容,包括交强险并且在电子统筹单上会标注“机动车损失统筹”“机动车第三者统筹”等字眼,这与常见的商业合同范本相似。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安全统筹在单据上是没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字样的,同时也没有“保险”字样,车辆统筹是没有专业的法律依据以及行政法规保障,主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约束,对于大多数不善于看合同的卡友来说容易吃亏。
三、车辆统筹保险归哪个部门监管
车辆统筹保险是归为政府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主要就是因为机动车是属于交管部门管理的,所以车辆的统筹也应当属于车管所的管辖范围。这里要提醒大家一点,虽然车辆统筹保险是由交管所监管的,但是开展汽车统筹保险则需要向银保监会报备。
四、车辆统筹到底有什么作用?
不否认的讲有不少优秀的公司也能同样承担起保障义务,但相对于真正的保险而言机动车辆统筹更像是一份介于车主和企业之间的合同,基本是市场化运作,没有“保险专业的机构”进行监管和约束,相应的风险系数更高。保险的作用是分担风险,作为意外因素的一种保障,大家在选择保险时一定要持谨慎态度,有时候选择更便宜的保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省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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