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25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1. 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加盖公章。
2. 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加盖公章。
3. 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步骤完成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就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用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