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医嘱的六个原则

如题所述

一、原则如下:
1、医嘱必须经医生签名后才有效,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
2、处理医嘱时,应先急后缓,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
3、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询清楚后执行。
4、医嘱需每班、每日核对,每周总查对,查对后签全名。
5、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凡是写在医嘱本上而又不需执行的医嘱,不得贴盖、涂改
二、处理医嘱时的注意事项:
1、医嘱必须经医生签名后才有效。
2、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查询清楚后执行。
3、医嘱及执行时间的写法以24h计。
4、凡已写在医嘱本上而又不需执行的医嘱,不得贴盖、涂改,应由医生用红笔写“取消”,并在医嘱后用蓝钢笔签全名。
5、医嘱应每班查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每周总查对一次。
6、凡需要下一斑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1)医嘱的处理原则:
先急后缓,先临时后长期,先执行后抄写。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最后转抄到医嘱单上,执行者签全名。
(2)医嘱的处理方法 :
1)临时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护士先将其转抄到各种临时治疗单或治疗卡上,需立即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安排护士马上执行,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长期医嘱:医生直接写在长期医嘱单上。护士先将其分别抄至各种长期治疗单或治疗卡上,核对后签全名。
3)长期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长期医嘱单上。需要时,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临时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12小时内有效。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过期未执行自动失效,由护士在该医嘱后用红笔注明“未用”两字。
5)停止医嘱:医生直接在长期医嘱单相应医嘱的停止栏内注明日期、时间、签名。护士在各有关治疗单或治疗卡上注销该医嘱,写明停止日期、时间并签名。
6)重整医嘱:长期医嘱调整项目较多时,以及病人转科、手术、分娩时,均需要重整医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二十九条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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