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署劳务合同签署了合作协议离职了劳务单位克扣工资应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 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 订立劳动合同 。 但有些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却没有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任意扣法劳动者工资,该行为应属于违法。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 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 经济补偿金 。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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